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2023年宪法宣传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自此,12月4日开始被称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通过国家设立节日的方式来纪念、庆祝、宣传宪法,有助于社会各界深化对宪法内容和含义的直观认识。其目的是增强宪法观念,传播宪法精神,提高公民法律信仰和守法意识。
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与我们息息相关
出生——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上学——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选举——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工作——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休息休假——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家庭——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养老——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